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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专业基础课(法学)单选题
 更新时间:2024-03-29 10:22:13

1、【题目】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选项: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辨权

答案:

A

解析:

形成权效力强大,一旦过了法定或约定期间,需要产生彻底消灭的法律效果,故需要除斥期间进行限制,A正确。限制请求权的通常为诉讼时效。支配权与抗辩权由于权利性质决定,通常不受时间限制。

1、【题目】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 15 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选项: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答案:

A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虽然题目里没有非法占有,但是其将他人财物弄损失就构成了占有。

1、【题目】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驾驶汽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选项:

A.甲全部赔偿

B.乙全部赔偿

C.甲、乙连带赔偿

D.甲、乙按份赔偿

答案:

B

解析:

题目中甲将汽车借给乙。某日,乙酒后驾车,撞伤丙。《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作为汽车所有人,并不存在过错,所以由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题目】李某于 2012 年 7 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 2013 年 8 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 年 10 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选项: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

C

解析:

题目中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

1、【题目】甲声称具有某海外名校学历,与乙登记结婚。半年后,乙发现甲的毕业证书是伪造。甲、乙之间的婚姻

选项:

A.无效

B.有效

C.因欺诈可撤销

D.因重大误解可撤销

答案:

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未将欺诈规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情形,所以该婚姻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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